內閣如火如荼改組之際,民團對亞泥違法展延礦權一事提出訴願的判決也悄悄出爐。今年3月經濟部展延亞泥花蓮新城礦場20年,環團及礦場周遭居民認為經濟部未顧及居民權益就逕自展延,向行政院提起訴願、要求撤銷亞泥已展延的礦權。本月4日行政院訴願結果出爐,認定居民雖然有提告資格,但經濟部核准礦權過程並未違法,且礦權展延並不適用《原基法》相關規定,因此駁回居民訴願,意即經濟部發給亞泥的礦權仍然有效。
協助礦場周邊居民徐阿金、鄭文泉、田明正、白美花等人提告的律師謝孟羽表示,礦權展延要不要踐行原民諮商程序,不應由《礦業法》決定、而是依《原基法》決定,且原民會也認定礦權展延應該要遵守《原基法》。謝孟羽說,接下來居民也會再提起行政訴訟。
去年蔡政府上台後,環保署長李應元拋出亞泥在國家公園內採礦的議題,引發各界關注。然而今年3月亞泥卻仍在未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的前提下,獲准展延20年的礦權,環團為此緊急發起連署,要求撤銷亞泥礦權,同時礦場周邊居民也向行政院提出訴願。6月紀錄片導演齊柏林空難逝世,生前一句「亞泥礦場挖得更深了,」讓超過20萬人參與反亞泥連署,更在凱道集結、要求政府進行礦業改革。
6月紀錄片導演齊柏林空難逝世,生前一句「亞泥礦場挖得更深了,」讓超過20萬人參與反亞泥連署。(資料照,取自看見台灣臉書)
7月立法院臨時會時民進黨團雖將《礦業法》排入議程,但最後經濟委員會並未完成逐條審查。8月中行政院訴願會進行言詞辯論前,地球公民基金會也重申,經濟部應踐行《原基法》21條的原民知情同意權,而未獲原民同意的亞泥礦權更不應予以展延,行政院也應成立專案小組歸還原民保留地。
行政院訴願會4日做出決定,認為《礦業法》的確應保障礦場周遭居民權益,因此居民有提告資格。然而,訴願決定書中指出,經查經濟部在展延礦權過程中並未違法,另外《原基法》中相關的諮商同意程序並不適用在礦權展延上,因此居民提出的訴求並不成立。決定書也載明,未來若欲將原民諮商同意權納入礦權展延過程,應由立法院修《礦業法》才能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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